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申报标准
【一级资质标准】
企业资产
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按最低等级考核。
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, 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;
(2)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;
(3)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项。
【二级资质标准】
企业资产
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合计不少于 4 人,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或机电工程(或通信与广电工程)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;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 5 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 人。
(4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